全体师生员工:
近期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充电宝安全隐患专项通报,部分品牌充电宝因电芯原材料缺陷,存在过热、起火风险,已启动紧急召回程序。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,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,现安全提示如下:
一、严格排查召回产品
本次涉及召回的充电宝(具体型号可通过品牌官网或市场监管部门公告查询)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严禁携带此类产品进入学生宿舍、实验室、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等校园人员密集场所。若您持有相关召回产品,请立即停止使用,并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办理退货、退款等售后事宜,切勿因侥幸心理或疏忽大意引发安全事故。
二、规范选购合格产品
购买充电宝时,务必选择已通过国家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正规产品,仔细核查产品标识、生产厂家、认证标志等信息,坚决拒绝“三无”(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家)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。在学生宿舍、实验室、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等区域,禁止使用或存放未通过安全认证的充电宝,若因违规购买、使用此类产品导致安全事故,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三、强化日常使用管理
1.充电宝充电期间,需保持人员在场监护,严禁无人值守充电;充电完成后,应及时断开电源,避免过度充电,同时确保充电线在未连接设备时处于断开状态,防止线路空载发热。
2.日常使用中,定期检查充电宝外观,若发现鼓包、漏液、外壳破损、异常发热等情况,需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,及时更换合格产品,不得继续使用存在隐患的设备。
四、及时查询召回信息
充电宝召回具体详情及相关企业处置进展,可点击以下链接查询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solOxPUVNTrDAMG5bAl0WQ
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山。请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充电宝安全使用问题,相互转告提醒,及时排查、处置手中存在隐患的产品,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杜绝火灾风险。